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贸易救济与政策快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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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 条结果页码 1 / 1
公告: 2026-10-08更正进口范围: US

待复核 · §122 / §301 · 2026-10-08

核验日期 2026-10-08:§122 原税率为 10%,已于 2026-07-24 到期。强迫劳动 §301 自 2026-07-24 生效,税率 10%–12.5%,存在产品豁免和按国家规定的合并税率。

关税程序与复审

适用范围: 出口国 全部 → 进口国 US · HS 全部

●生效: 2026-07-24
公告: 2026-07-13程序进口范围: US

待复核 · §122 / §301 · 2026-10-08

核验日期 2026-10-08:§122 原税率为 10%,已于 2026-07-24 到期。强迫劳动 §301 自 2026-07-24 生效,税率 10%–12.5%,存在产品豁免和按国家规定的合并税率。

关税程序与复审

适用范围: 出口国 全部 → 进口国 US · HS 全部

●生效: 2026-07-13
公告: 2026-07-09程序进口范围: US

待复核 · §122 / §301 · 2026-10-08

核验日期 2026-10-08:§122 原税率为 10%,已于 2026-07-24 到期。强迫劳动 §301 自 2026-07-24 生效,税率 10%–12.5%,存在产品豁免和按国家规定的合并税率。

关税程序与复审

适用范围: 出口国 全部 → 进口国 US · HS 全部

●生效: 2026-07-09
公告: 2026-06-29程序进口范围: US

待复核 · §122 / §301 · 2026-10-08

核验日期 2026-10-08:§122 原税率为 10%,已于 2026-07-24 到期。强迫劳动 §301 自 2026-07-24 生效,税率 10%–12.5%,存在产品豁免和按国家规定的合并税率。

关税程序与复审

适用范围: 出口国 全部 → 进口国 US · HS 全部

●生效: 2026-06-29
公告: 2026-06-24新增

MOFCOM 发布《产业链供应链安全调查工作办法》——中方版 §301 调查机制落地,新设「特别费用」工具

商务部 2026 年第 24 号公告(6 月 24 日)发布《产业链供应链安全调查工作办法》——这是国务院第 834 号令(2026 年 5 月 1 日生效)的配套实施细则。该办法在中方一侧建立起对标 §301 的调查机制,针对对中国供应链实施歧视性禁止或限制措施的外国国家、地区或国际组织,法律依据涵盖国家安全法、对外关系法、反外国制裁法、对外贸易法。调查手段包括询问、查封复制文件资料、公开征集线索、问卷、技术评估、听证会与现场调查;中国企业可书面向 MOFCOM 提交证据申请立案(私人申诉通道)。处置菜单包括禁止或限制货物、技术与服务贸易的进出口,新设的「特别费用」工具,以及反外国制裁法项下的制裁。作为配套执法信号,商务部第 26 号公告(6 月 24 日发布、7 月 1 日生效)建立战略矿产出口管制违法行为的举报奖励机制——覆盖无证出口、将管制物项伪装成零部件、第三国转口,以及为非法出口提供物流、报关、电商或金融服务。6 月 18 日,国内一家大型精密光学企业董事长因把含锗镜头虚报为「普通光学玻璃」被上海海关采取强制措施。

关税程序与复审出口管制

适用范围: 出口国 CN → 进口国 全部 · HS 全部

●生效: 2026-06-24
公告: 2026-06-15法院裁决进口范围: US

美最高法院拒绝调卷 HMTX v. United States — §301 List 3/4A 对华关税站稳,8 年退税诉讼终结

2026 年 6 月 15 日,美国最高法院在 HMTX Industries v. United States 案中拒绝签发调卷令,联邦巡回上诉法院 2025 年 9 月 25 日的裁决维持原判——USTR 依据 §307 修改权限加征的 §301 List 3(约 2000 亿美元)与 List 4A(逾 1200 亿美元)对华关税合法有效。至此,长达 8 年的「In re Section 301 Cases」合并退税诉讼画上句号——数千家原告进口商拿不到任何退税。List 3 的 25% 与 List 4A 的 7.5% 关税自此免疫于诉讼。§307 修改权限——也正是尚在推进的 60 经济体 forced-labor §301 与 16 经济体产能过剩 §301 行动所倚仗的同一权限——获得上诉层级背书。

关税程序与复审

适用范围: 出口国 CN → 进口国 US · HS 全部

●生效: 2026-06-15
公告: 2026-06-11法院裁决进口范围: US

待复核 · §122 / §301 · 2026-10-08

核验日期 2026-10-08:§122 原税率为 10%,已于 2026-07-24 到期。强迫劳动 §301 自 2026-07-24 生效,税率 10%–12.5%,存在产品豁免和按国家规定的合并税率。

关税程序与复审

适用范围: 出口国 全部 → 进口国 US · HS 全部

●生效: 2026-06-11
公告: 2026-06-09程序进口范围: US

USTR 公开征集对中美贸易委员会架构与运作的评议意见

2026 年 6 月初,USTR 发布联邦公报征集公众评议——内容为中美贸易委员会(Board of Trade)的范围与运作机制。该机构是 5 月 14-15 日北京中美峰会公布的新双边架构,目标是把对话与协议机制化,包括识别可惠及美国农民、牧场主、渔民、中小企业、制造业与工人的「非敏感商品」贸易。公众评议截止 2026 年 7 月 10 日。中国 MOFCOM 发言人何咏前公开表态——支持 Board of Trade 作为优选磋商通道,同时反对 forced-labor §301 关税措施。Board of Trade 与北京峰会同步设立的 Board of Investment 构成结构性互补。

关税程序与复审

适用范围: 出口国 CN → 进口国 US · HS 全部

●生效: 2026-07-10
公告: 2026-05-29程序进口范围: US · MX

美墨 USMCA 双边首轮谈判收口——三轮排期锁定

美墨 USMCA 评审首轮正式谈判 5 月 28-29 日在墨西哥城收口。副 USTR Jeffrey Gerrish 牵头美方代表团(Greer 未亲自出席),Marcelo Ebrard 牵头墨方。三大核心议题:汽车原产地规则、§232 钢铝衍生品边界条件、经济安全——新增范围涵盖医疗器械、药品、化妆品的监管对接。第二轮 6 月 16-17 日华盛顿,加入农产品 + 「公平竞争」议题。第三轮定于 7 月 20 当周墨西哥城,卡在 §301 16 国行动目标 7 月 24 日前 4 天。加拿大未参与本双边轨道。

关税程序与复审

适用范围: 出口国 全部 → 进口国 US · MX · HS 72 · 76 · 87 · 30 · 33

●生效: 2026-05-29
公告: 2026-05-07法院裁决进口范围: US

待复核 · §122 / §301 · 2026-10-08

核验日期 2026-10-08:§122 原税率为 10%,已于 2026-07-24 到期。强迫劳动 §301 自 2026-07-24 生效,税率 10%–12.5%,存在产品豁免和按国家规定的合并税率。

关税程序与复审

适用范围: 出口国 全部 → 进口国 US · HS 全部

●生效: 2026-05-12
公告: 2026-04-20程序进口范围: US · MX

Greer 与 Ebrard 联合声明:USMCA 双边按行业逐一谈判,首轮正式磋商定于 5 月 25 日当周在墨西哥城

2026 年 4 月 20 日,USTR Greer 与墨西哥经济部长 Ebrard 发表联合声明,指令双方团队推进经济安全、互补贸易行动、关键工业品原产地规则强化、关键矿产合作四类技术议题。Sheinbaum 总统在公开场合给墨西哥设定了明确目标——三边审议出结论之前,先就钢/铝/汽车签一份专项协议。Ebrard 将谈判节奏定调为「按行业逐一推进」,重点针对半导体、药品、电子产品中超过 85% 的亚洲进口份额。首轮正式双边谈判定于 2026 年 5 月 25 日当周在墨西哥城举行。USTR 另已表态,现行美国对墨西哥原产货物的 §232 / §301 / §122 关税在谈判窗口期保持不变。

关税程序与复审

适用范围: 出口国 全部 → 进口国 US · MX · HS 72 · 76 · 87 · 85 · 30

●生效: 2026-05-25
公告: 2026-04-10程序进口范围: US

待复核 · §122 / §301 · 2026-10-08

核验日期 2026-10-08:§122 原税率为 10%,已于 2026-07-24 到期。强迫劳动 §301 自 2026-07-24 生效,税率 10%–12.5%,存在产品豁免和按国家规定的合并税率。

关税程序与复审

适用范围: 出口国 全部 → 进口国 US · HS 全部

●生效: 2026-04-20
公告: 2026-03-31新增

中国国务院第 834 号令——中国首个专门针对产业链/供应链安全的法规框架

2026 年 3 月 31 日,中国国务院颁布第 834 号令《产业链和供应链安全条例》——中国首个针对产业 / 供应链安全的专门框架法规。该令由 MOFCOM 与 MIIT 共同执行,为对外资企业实施制裁提供法律基础,对含有受控成分的产品适用「50% 规则」,并将治外法权嵌入 2025 年 10 月出口管制框架内(治外法权执行延后至 2026 年 11 月)。2026 年 5 月 1 日生效。该条例是中国对 2026 年美方贸易工具升级的结构性回应——在 PRC 反制侧与 §301 / §232 / IEEPA 并行。

关税出口管制

适用范围: 出口国 CN → 进口国 全部 · HS 全部

●生效: 2026-05-0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