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跨境贸易指南

🇯🇵 Japan 🇺🇸 United States

HS 4011 · NEW PNEUMATIC TIRES, OF RUBBER年度双边贸易额:$831M

预估关税

~19%

§122 15% + MFN 0-4%

运输时效

10-14 days

端到端

合规要求

DOT + EPA

FMVSS 139 + 轮胎安全标准

出口退税

0%

消费税零税率

关键规则

Japan 🇯🇵 United States 🇺🇸

日本出口认证
日本出口所需文件
注册为出口商(日本)
准备出口单据(日本)
通过 NACCS 提交出口申报(輸出申告)
出口消费税零税率
注册为出口商(日本)
准备出口单据(日本)
💰

Estimated Cost Breakdown

per $100K shipment · JapanUnited States

DUTY CALCULATION — UNITED STATES

Base Duty

0%

MFN (ITA): Free

Section 122 (temporary)

+15%

No federal VAT

0%

on (CIF + duty)

Effective Total

~15%

duty only

Product cost (FOB)$100,000
Ocean freight (est.)$3,500
Marine insurance (0.4%)$400
Section 122 (temporary) (15%)$15,585
MPF (0.3464%, max $651.50)$346
HMF (0.125%, ocean only)$125
Customs broker$200
Japan export tax rebate (10%)-$10,000
Estimated total landed cost~$110,156

* Estimates based on $100K FOB shipment of electronics (HS 85). Actual costs vary by exact HS code, weight/volume, and current rates.

认证要求
日本出口认证
大多数产品无需一般性出口认证。出口管制物项(半导体设备、军民两用商品)须取得 METI 出口许可证。概括性管制:如出口商知晓/怀疑商品将用于军事目的,即使是非列管物项也须取得许可证。化学武器/生物武器相关物项:始终须取得许可证。
§所需单证
日本出口所需文件
出口申报单(輸出申告,通过 NACCS 提交)、商业发票、装箱单、提单或空运单、原产地证书(如进口国要求)、出口许可证(輸出許可,仅适用于《外汇及对外贸易法》下的管制物项)。AEO 认证出口商可使用简化单据。
流程步骤
注册为出口商(日本)
向日本海关注册。频繁出口商可申请 AEO(经认证经营者)认证,享受简化手续和更快通关。
准备出口单据(日本)
必备文件:出口申报单、商业发票、装箱单、B/L 或 AWB。如属出口管制货物(如半导体设备),须取得 METI 签发的出口许可证。
通过 NACCS 提交出口申报(輸出申告)
通过 NACCS 电子提交。海关可根据风险评估实施查验。批准后签发出口许可(輸出許可),货物方可装运。
出口消费税零税率
出口适用消费税零税率(0%)。出口商可通过纳税申报抵扣已缴纳的投入品消费税,退款通常需 1–3 个月。
流程步骤
注册为出口商(日本)
向日本海关注册。频繁出口商可申请 AEO(经认证经营者)认证,享受简化手续和更快通关。
准备出口单据(日本)
必备文件:出口申报单、商业发票、装箱单、B/L 或 AWB。如属出口管制货物(如半导体设备),须取得 METI 签发的出口许可证。
通过 NACCS 提交出口申报(輸出申告)
通过 NACCS 电子提交。海关可根据风险评估实施查验。批准后签发出口许可(輸出許可),货物方可装运。
出口消费税零税率
出口适用消费税零税率(0%)。出口商可通过纳税申报抵扣已缴纳的投入品消费税,退款通常需 1–3 个月。
运输与时效
日本出发运输时效
日本→美国西海岸:海运 10–14 天,$2,000–4,000/FEU;空运 2–3 天,$5–8/kg。日本→美国东海岸:经巴拿马运河海运 20–25 天,$3,500–5,500/FEU。日本→中国:海运 3–5 天,$500–1,200/FEU;空运 1–2 天,$3–6/kg。日本→欧盟:经苏伊士运河海运 25–35 天,$2,500–4,000/FEU。日本→韩国:海运 1–3 天,$300–600/FEU。出口通关:AEO 当日通关,其他 1–2 天。
运输时效:至日本
海运(中国出发):上海→东京 3–5 天,深圳→东京 5–7 天,费用 $500–1,200/FEU。海运(美国出发):洛杉矶→东京 10–14 天,洛杉矶→大阪 11–15 天,费用 $2,000–4,000/FEU。空运(中国出发):1–2 天,$3–6/kg;空运(美国出发):2–3 天,$5–8/kg。
美国出发运输时效
美国→中国:海运(洛杉矶→上海)15–20 天,$2,500–4,000/FEU;空运 3–5 天,$5–8/kg。美国→日本:海运(洛杉矶→东京)10–14 天,$2,000–4,000/FEU;空运 2–3 天,$5–8/kg。美国→欧盟:海运(纽约→鹿特丹)10–14 天,$2,000–3,500/FEU;空运 1–2 天,$4–7/kg。美国→韩国:海运 12–16 天,$2,000–3,500/FEU。EEI 申报:须在出口前完成。AES 处理:近实时完成。
§所需单证
商业发票
所有货物均须提供。须包含:买卖双方信息、货物描述、数量、单价、总价值、原产地、HS 税则号。须使用英文。
装箱单
每个包装/集装箱内货物的详细清单,含重量、尺寸及标记/编号。
提单 / 空运单
承运人签发的运输单据。海运:提单(B/L);空运:空运单(AWB)。货物放行须凭此单据。
CBP Form 3461(入境/立即交货)
通过 ACE(自动化商业环境)系统电子申报,启动海关入境流程。
CBP Form 7501(入境摘要)
包含税则分类、税率及缴款信息的详细申报单,通过 ACE 系统电子提交。
流程步骤
申请进口商编号
通过提交 CBP Form 5106 或使用 IRS 企业注册号申请进口商编号。所有进口商须在向美国进口货物前完成此申请。
办理海关保证金
所有正式申报(货值超过 $2,500 的货物)均须提供海关保证金。可选择单次保证金或连续(年度)保证金。连续保证金典型费用:每年 $50–500。
提交 ISF 10+2(进口商安全申报)
须在货物装船前至少 24 小时提交,目的港为美国。包含进口商提供的 10 项数据元素及承运人提供的 2 项元素。罚款:每次违规 $5,000,每份申报最高 $10,000。重要变化(2025 年):CBP 已将 ISF 执法权下放至各港口,罚款现由港口主任在 90 天内直接发出,不再提前警告。C-TPAT 成员可获 50% 罚款减免。
提交报关文件(CBP Form 3461)
报关文件须在货物抵港后 15 个日历日内提交,也可在抵港前 5 天提前提交。CBP 将决定货物是否可放行。
提交入境摘要(CBP Form 7501)并缴纳关税
含关税缴款的入境摘要须在货物放行后 10 个工作日内提交。届时完成关税、税款及费用的核定与缴纳。
进境类型
正式申报(类型 01):适用于货值超过 $2,500 或受限货物,须提供海关保证金、CBP Form 3461 及 7501。非正式申报(类型 11):适用于货值不超过 $2,500 的货物,程序简化,无需保证金。自由贸易区申报(类型 06):准入自由贸易区,关税递延缴纳。
¤关税与税费
最低申报门槛暂停
截至 2026 年 4 月,$800 的免税最低申报门槛已全面暂停。时间线:2025 年 5 月 2 日——暂停适用于中国大陆及香港;2025 年 8 月 29 日——暂停扩展至全球所有国家;Feb 24 2026——通过行政令继续执行暂停。现在无论货值高低,所有货物均须正式申报并全额缴纳关税。法定 $800 门槛尚未被国会立法废除,但在行政上已不予执行。
§122 临时全球关税(15%)
最高法院于 2026 年 2 月 20 日裁定 IEEPA 关税违宪(Learning Resources v. Trump,6-3)后,总统依据 1974 年《贸易法》第 122 条 (§122) 对所有进口商品征收 15% 临时关税。总统在 Truth Social 宣布自 Feb 24 2026 起按法定最高税率 15% 征收——截至 2026 年 4 月,CBP 正按 15% 征收。该关税为 150 天紧急关税,自 2026 年 2 月 24 日生效,于 2026 年 7 月 24 日到期。适用于所有国家(包括中国),并叠加现有关税(§301、§232 等)。国会可将期限延长超过 150 天,但总统不能单方面延长。目前有两起 CIT 诉讼待决;24 个州检察长于 2026 年 3 月 5 日联合提起诉讼。
§232 金属关税(2026 年 4 月扩展)
§232 钢铁、铝及铜关税于 2026 年 4 月 2 日(自 April 6, 2026 起生效)大幅调整。主要金属:完全或几乎完全由钢铁、铝或铜构成的制品,按完整海关价值征收 50% 关税(钢铁/铝原为 25%;铜为新增)。衍生制品:主要由钢铁/铝/铜制成的产品,按完整海关价值征收 25% 统一关税。金属密集型工业/电网设备:15% 过渡税率(2027 年升至 25%)。完全使用美国原产钢铁/铝/铜在境外制造的产品:10%。金属重量占比低于 15% 的产品:豁免 §232 关税。重大变化:此前按金属与非金属内容分拆海关价值的制度已取消——关税现按完整申报价值计算。欧盟、日本、韩国及瑞士/列支敦士登的产品按现有协议享受优惠税率。韩国保留 TRQ 安排——配额内钢铁仅缴 MFN + §122;超出配额缴完整 50%。2025 年 8 月,衍生品清单新增 400 余个 HS 编码。
§232 对日本钢铁与铝的关税
日本拥有经 2022 年谈判确定、目前仍有效的钢铁制品 §232 关税配额(TRQ),年配额 125 万吨。配额内数量仅缴 §122 15% + MFN;超出配额缴完整 §232 50% 关税。钢铁须在日本完成冶炼和浇注方可享受配额。自 April 6, 2026 起:§232 重构——主要钢铁/铝现按完整海关价值征收 50%(原为 25%);新增铜,税率 50%;衍生制品 25%;金属密集型工业/电网设备 15% 过渡税率。但日本享受贸易协议待遇:部分衍生品按双边安排享受优惠税率(15%)。日本一直在寻求类似韩国的 TRQ 安排,截至 2026 年 4 月尚未达成。
认证要求
FCC 设备授权
所有发射射频能量的电子设备均须取得授权。两种类型:(1)认证(FCC ID)——适用于主动发射设备(Wi-Fi、蓝牙、蜂窝网络);(2)供应商符合性声明(SDoC)——适用于非主动发射设备(电脑、显示器)。
FDA 预先通知与注册
食品、药品、医疗器械、化妆品及烟草须满足此要求。食品企业须向 FDA 注册。食品抵达美国前须提交预先通知(可通过网络、邮件或传真提交)。
CPSC 产品安全
消费品须符合适用的 CPSC 安全标准。一般产品:基于制造商测试出具 GCC(一般符合性证书);儿童产品:须由 CPSC 认可的第三方实验室出具 CPC(儿童产品证书)。

出口侧管制

Japan 实施的管制措施

半导体设备对华出口管制(2023 年起)
自 2023 年 7 月起,日本依据《外汇及对外贸易法》(外為法)限制向中国出口先进半导体制造设备。涵盖 23 余类:EUV/DUV 光刻机、先进沉积设备(<14nm 的 CVD/PVD)、刻蚀及检测设备。向中国出口须逐案申请 METI 审批(实际上均被拒绝)。2025 年:METI 将管制范围扩展至先进封装及 HBM 相关设备。主要受影响企业:东京电子、SCREEN Holdings、Kokusai Electric、爱德万测试。

近期公告

目的地市场产品召回信息

2026-04-09BISSELL Recalls Over One Million Steam Shot OmniReach Steam Cleaners Due to Risk of Serious Burn Hazard from Attachments
2026-04-09Easymake Adult Portable Bed Rails Recalled Due to Risk of Serious Injury or Death from Entrapment and Asphyxiation; Violates Mandatory Standard for Adult Portable Bed Rails; Imported by ZFZG-US
2026-04-09Halloween Pumpkin Carving Kits Recalled Due to Risk of Serious Injury or Death from Battery Ingestion; Violates Mandatory Standard for Consumer Products with Button Cell Batteries; Sold on Amazon by Besslly Store
2026-04-09LED Lights Recalled Due to Risk of Serious Injury or Death from Battery Ingestion; Violates Mandatory Standard for Consumer Products with Coin Batteries; Sold on Amazon by Happiness Light
2026-04-09Magnetic Drinkware Charms Recalled Due to Risk of Serious Injury or Death from Magnet Ingestion; Violate Mandatory Standard for Magnets; Sold on Amazon by Maitys
免责声明: 所有数据均为基于2026年4月公开法规(§122、§232、§301、CBAM、RCEP 等)的尽力估算。做出贸易决策前请向相关海关当局核实。报告数据问题 ↗